近日,市发改局、人社局等10余家单位,陆续收到市委巡察办对本单位抽调人员的年度品鉴。这是市委为激励巡察人员赋能提质,创新巡察干部管理的一项新举措。
立规矩“硬”抽人。为提升巡察工作质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切实解决巡察人员抽调难的问题,我市把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支持配合抽调优秀干部参加巡察工作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任务,纳入党建工作考核、政治生态评价内容。对不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绩效考评时予以扣分。根据每轮巡察工作任务,通过“硬抽人、抽硬人”的方式,以“两库”人员为基础,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在全市范围内选调人员。市委巡察办拟定抽调人员名单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发函抽调,全脱产参加巡察工作,原单位不得更换、调整或要求离岗。
实施年度工作品鉴。市委巡察办对每年参加巡察工作时间满半年以上的抽调干部实事求是地进行工作鉴定,鉴定情况通报所在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并存入干部个人档案,年底考核中增加优秀份额,激发干部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的新活力。
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对巡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巡察抽调干部约束和激励机制。选派巡察干部的考核由市委巡察办统筹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在巡察工作中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巡察干部,每年在评先表模、提拔使用、交流重用、公务员职级并行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明确年度考核、公务员职级并行不占用被借调单位名额,以正向考评激励让每一名巡察干部都能感受到归属感、获得感、关怀感,让抽调干部吃下“定心丸”,倒逼抽调干部在巡察工作中充分发挥能动性、勇于担当作为,激发工作的动力和活力,为更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提供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