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市委第十二、十三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市委部署,十一届市委第十二、十三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2026年6月5日至12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十二轮巡察的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委社会工作部等7家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和光化街道柳树湖村、雷祖殿村、老县城村,孟楼镇韩堂村、李河村、杨岗村6个重点村党支部,以及十三轮巡察的酂阳街道八一村、李楼镇张庄村党支部进行了反馈。根据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各市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有的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中,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统筹谋划不足、推进力度欠缺、履职尽责有落差、为民服务有温差;有的“四风”问题纠治不彻底、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有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要高度重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扛牢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推动整改落实落地。要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根源,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全力抓好集中整改。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深刻认清整改意义,坚决扛牢整改责任,扎实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建立整改台账,确定整改目标,定岗定标定责,拧紧责任链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要突出常态长效,以系统性思维提升巡察整改质效,把巡察整改与全局工作贯通融合起来,做到问题全整改、整改全覆盖、贯彻全过程,坚持质效并重,以整改成效推进标本兼治,让成效体现在问题解决、作风转变、民生提升和高质量发展上。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发现了一些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