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持续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通报会

2月12日,我市召开持续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通报会,深入贯彻落实省、襄阳市相关工作部署,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遏制违纪违法问题反弹回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双义主持会议并讲话,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关于持续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工作提示》,通报了2025年各地各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情况,相关部门负责人作表态发言。会议详细解读了酒驾醉驾的定义与标准、处罚规定及常见误区。

会议强调,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扛牢责任。酒驾醉驾问题本质是作风问题、党性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将酒驾醉驾整治工作纳入组织人事、老干部管理等日常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大局,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以更实的宣传教育筑牢防线。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持续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工作提示》要求,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摒弃侥幸心理,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要以更严的纪律约束强化震慑。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同公安机关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对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查当事人责任,也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