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各社会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了《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现予以公告。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管理工作,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现组织开展我市 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申报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6年1月25日
二、申报途径
各申报单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附件2),签字盖章后交至老河口市消防救援局或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122616096@qq.com,地址:老河口市汉口路415号,联系电话:0710-8222723。
特此公告。
附件:1.《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
2.《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表》
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相关说明
老河口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1月14日

附件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相关说明
一、申报主体和名称规范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原则上以经营或者使用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名称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证照登记名称,并注明本场所的建筑名称、广告名称、招牌名称等广泛周知的名称(以下简称“使用名称”)。下列特殊情形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申报和列管:
(一)单一产权建筑局部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时,局部符合申报条件的,承租、承包或者受托经营的单位应当独立申报备案;如建筑整体也符合《标准》的,建筑的产权单位或经营单位应当申报备案。
(二)一幢建筑物中有两个以上的产权单位,各自产权部分符合《标准》的,应当独立申报备案;如建筑物整体也符合《标准》,由各方确定的统一管理单位申报备案。如统一管理单位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在其名称后备注建筑或服务项目名称,如XX物业公司(建筑或服务项目名称)。
(三)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在同一地点且符合《标准》的,不论下属单位是否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均应当独立申报备案;其申报名称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同时备注所在区域,如:XX医院(XX院区)。位于同一地点的有隶属
关系的单位,如下属单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符合《标准》的,也应当独立申报备案。其申报名称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后备注其所属上级单位名称,如:XX研究所(上级单位名称)。
(四)同一单位在不同地址有多处场所,符合申报条件的场所均应当作为重点单位进行申报。
(五)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符合《标准》的,应当申报备案。
(六)位于同一区域的多栋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且同属一个产权单位或由同一管理单位运营管理的,按一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
二、其他事项
(一)对符合《标准》,但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建筑物,要将相关情况抄告住建部门,待其补齐手续后,再确定其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予以备案。
(二)年度内重点单位如有新增或者因调整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在本年度或者下一年度依照规定统一调整。
(三)本标准中“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 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 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 休闲场所等。除上述所列之外,公共娱乐场所还包括一些新生的与所列场所功能相同或相似的营业性场
所,如:网吧、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私人影院、剧本杀、密室逃脱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酒吧、咖啡厅,洗浴健身等场所。
(四)各地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如遇到火灾风险高,有必要列为重点单位监管,但在《标准》中无准确对应单位类别的,可以按照“业态相近、行业相似”原则,对新业态、新产业按属性予以归类申报。如电竞酒店可按照宾馆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无治疗功能的休养性质的月子护理中心可按旅馆建筑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有治疗功能的月子护理中心可按医院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
(五)本《标准》中关于“总建筑面积”分两种情形确定:当某类功能用房分布于多栋建筑物时,按其中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确定;当某类功能用房占一栋建筑的局部时,按照实际占用面积确定。“以上”“大于”均包含本数或本级;本说明中关于单位类别的确定仅适用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