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以及国家、省、襄阳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我市餐饮服务单位复工营业,做以下要求:
一、在疫情结束之前,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早餐)不得开门营业,可采用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或者电话、网络“无接触式”外卖配送服务。订餐、送餐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餐饮场所。送餐和取餐人员都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测量。
二、餐饮服务单位复工前开展食品原料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的食品,落实食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三、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落实健康管理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测量,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并按照防控要求及时向社区防控组织报告;
四、开展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工具容器、餐饮具等全面清洁消毒,持续保持卫生整洁;
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六、对擅自开门营业的依据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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