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省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工作专班 :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 工作要求 ,落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 ” )的具体规定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应急车辆保畅通、严管控、防扩散、防输出系列要求 ,省 防指物资与市场保障组交通保障专班组织研发了“湖北省疫情防控应急车辆(省内 )通 行证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通行证平台”),经反复研究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通行证平台简介
“通行证平台”分为线上申领、后台审核(批)、路面查验三个环节。参与疫情防控的相关单位依托“湖北交警 ” 微信公众号 ,凭 验证码口令在线申领。省、市(州)、 县(市 、区 )三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 工作组(专 班 )负责后台审核 ,应 急保障车辆和人员信息通过审核确认后 ,由 交通保障专班依规审批 ,并 生成电子通行证(含 二 维码 )下 发至申领人微信端。路面防控人员通过扫码对通行车辆和人员进行查验 ,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审批的电子通行证或纸质通行证
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二、电子通行证申领对象
(一 )运输医疗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生产物资、保障城市运转物资的应急运输车辆。
(二 )参与医疗救治、城市运行、企业生产、社 区管理、志愿服务等疫情防控工作的车辆。
(三 )外省援鄂团队在鄂工作期间使用的车辆。
(四 )其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使用的车辆。
三、申领、审核(批 )及查验流程
(一 )申 领程序
1.打 开手机微信 ,搜 索并关注“湖北交警 ” 官方微信公众号 ,点 击“办通行证 ” ,进 行实名认 证 (仅限与疫情防控运输相关的单位办理 ,非 疫情防控车辆请勿申领 )。
2.根 据系统提示 ,输 入单位联络人姓名、电话 ,选 择拟提交审核审批的指挥部 ,输 入验证码口令(由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专班告知 ),上 传单位信用代码证。
3.输入车辆、人员相关信息 ,货运车辆司乘人员不得超过2人 。
4.上传本次运输的相关证明(运 输合 同、货物调拔单等 )、人员流动证明和健康 证明。
5.点 击提 交 ,并 选择“接 收审核结果通 知”,等待审批结果。
(二 )审 核 (批 )程 序
1.省 指挥部综合组、医疗救治与疾控组、物资与市场保障组、宣传组、社会稳定组及所属专班 ,明 确专人负责后台审核(各 市、州、县指挥部审核部门参照执行 )。审核人员按照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依 据疫情防控通行政策对申领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审 核确认的提交至物资与市场保障组交通保障专班依规审批制证 ,审 核不通过的退回申领人。
2.交 通保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通行证后台审批 ,根 据备组(专 班 )审 核意见和 申领单位提交的通行信息 ,确 定通行有效期限 ,并确认是否通过审批。
3.通过审批的电子通行证 ,自 动发送至申领人手机微信端 ,申领人可下载打印。电子或纸质通行证均为有效证明。
(三 )查验程序
1.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立的疫情防控查验站(点 ),明确专人负责通行车辆的现场查验。查验人员通过手机微信扫描 二维码(见附件 ,该 二 维码不得 向非查验人员传播 )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2.通行车辆驾驶人 出示电子通行证 ,查 验人员打开手机微信“扫 一 扫 ” ,扫 描电子通行证上的 二 维码 ,系 统提示此通行证状态(分为有效、过期、未到期 3种)。
3.查 验人员核查车辆和车上司乘人员信息与通行证记载是否 一 致。
4.查验人员记录司乘人员体温检测结果(分 正 常和异常 ),对体温异常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置。
5.查 验人员根据查验情况 ,选 择“放行”、“劝返 ”或采取相应措施 ,点 击提交完成查验流程。
四、责任分工
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明确审核审批具体人员 ,落实岗位责任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建立通行证信息管理平台相配套的业务流程和工作机制。
(一 )审核责任。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依 据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鄂办发 电 匚 zO20〕 11号 )明 确 的各组职责分工 ,审核涉及本组(专 班 )负责调配的应急物资及应急人员运输车辆通行事项。各市(州)、 县(市 、区 )指挥部参照执行。原则上不得审核起止地非本辖区的通行证 申领事项。
(二)审批责任。各级交通保障专班负责集中对备组 (专 班 )审核确认的申领事项进行审批。对审批确认的 ,自 动生成电子通行证并推送至申领人微信端 ;对 不予确认的 ,填 写原因反馈至申领人。
(三 )查验责任。各级指挥部设立的疫情防控查验站 (点)查验通行车辆相关信息 ,查 验无误的应急车辆、人员及时放行 ;对查验信息与申领信息不 一 致的人员 一 律劝返 ,严 格落实严查严控责任。
(四 )运维责任。省指挥部物资与市场保障组交通保障专班负责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信息管理平台的运维和升级工作,及时解答、处理平台在应用中的各类问题。
五、有关要求
(一 )积 极推动信息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切实做好平台推广应用和落地工 作。要畅通证件 申领渠道 ,引导疫情防控关联企业规范应急车辆通行 申报录入 ,做 到“应录尽录 。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 ”原则 ,对申领事项中的事由、物资、车辆和人员信息进行认真审核 ,对 涉及应急人员通行的事项 ,必 须核查人员流动证明和健康证明 ,不得违规输出。要严格路面管控查验程序 ,查 验人员要认其核查比对运载物资、车辆和人员等信息 ,查 验无误的方可通行。对其他省指挥部以发文明确可以通行的有效证件 ,应予以放行。
(二 )有效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保障的重要性 ,牢 固树立全省“一 盘棋 ”思想 ,保障省域应急物资运输严控、有序、畅通 ,进 一 步强化重点物资及人员运输服务 ,对运输医疗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城市运转物资以及重大国计民生的应急运输车辆要优先审核、优先审批、优先保障通行。
(三 )严 格落实离市离鄂应急车辆 人 员 从严管控要求。要坚持“内防扩散、外防输出” 不放松 ,继续实行严格的离市、离鄂通道交通管控措施 ,坚 决切断疫情传染源交通通道传播。确因防疫 工 作需要离市离鄂的车辆人员 ,均 须从严审核把关。对审核审批不严、源头管控不力 ,导 致人员异常输出、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 ,依 纪依法追责问责。
附件 :湖 北省疫情防控应急车辆(省内 )通 行证信息管理平台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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